《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为整治欠薪“顽疾”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
条例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
(原标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缴纳……这些与你我相关的新规5月起施行)
来源| 节选自新华网
编辑| 信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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