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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 鹤山市司法局     时间: 2024-09-27 0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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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形式、多举措筑牢依法行政的政府信用基础,助推执法监管工作对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提升导向,结合自身职能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责任,全面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线上办理,确保全市33个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六项行政执法结果及年度执法数据及时公布。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鹤山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第一、二季度监测报告,通过发布鹤山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专报对执法案件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的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提醒。

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诚信建设。提出《鹤山市2024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十二项措施》,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体化在线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因地制宜,制发《鹤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市有关单位在涉企执法过程中结合实际,就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开展调研,强化对企业诚实守信行为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鹤山市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聚焦职权下放重放轻管和涉企乱罚款问题、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开展评查。目前,正对第一批已抽查的案卷形成反馈意见并已完成第二批抽查案卷的评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江门市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充分履行监督纠错职责,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