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4〕317 号)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将采矿权人的诚信建设纳入采矿权出让、审批、监管环节中,同时依托“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要求矿山企业按时填报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在日常监管、年度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或组织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发现矿业权人未依照规定公示年度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情形的,按照有关程序列入。
近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辖区内2家企业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凭证、实地查看、调查询问等方式,重点对矿业权人在2024年度矿业权公示信息系统中填报公示的矿业权基本信息、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履行义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将实地核查结果上传至自然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外业核查手机app。
此次实地核查工作是对抽查的矿业权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进一步提升了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为强化信用约束、信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