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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持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单位社会诚信建设宣讲
来源: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5-01-22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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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我市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2024年以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在每一次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拿地单位进行诚信政策宣讲,详细讲解了在土地供应、规划报建实施、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诚信守法的重要性,强调拿地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缴交土地出让金,按时开竣工,及时消除闲置状态的重要性,尤其向拿地企业强调若发生闲置土地行为,将按规定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我市的土地竞买活动,纳入土地出让的黑名单。通过社会诚信建设宣讲活动,我市拿地后的合同履约率不断提高。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坚持“放管服”结合的原则,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用地单位履约守信,实现政府与用地单位经济效益双赢局面。